足协纪律委员会回应争议罚单:张稀哲辱骂裁判事实清楚
9月28日讯 针对向张稀哲开出的罚单,足协相关部门在接受《足球报》采访时表示,张稀哲辱骂裁判事实清楚,因此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罚。 足协纪律委员会开出的罚单作出的解释为:中超第26轮长春亚泰主场对阵北京国安的比赛进行到第90+1分钟时,在替补席上的张稀哲冲出技术区域实施非体育行为,大声辱骂第四官员后离开球队替补席。 回顾上周五进行的那场比赛,第89分钟,张稀哲被替换下场,并穿上标志背心坐在替补席。此时,场上出现了双方队员相互推搡的场面,主裁判杜健鑫忙着处理场上局面,张稀哲则冲出替补席,与第四官员黑晓虎进行交涉,并大声辱骂后者。黑晓虎随即通过耳机将张稀哲辱骂比赛官员的事实告诉杜健鑫,后者走到场边准备处罚张稀哲。张稀哲见状脱掉标志服径直返回更衣室。杜健鑫明确要求国安管理团队将张稀哲叫回替补席接受处罚,但他的要求并未得到满足。 赛后,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根据裁判报告、比赛监督报告和现场视频了解了事情的整个经过,并于24日举行了线上听证会,认定张稀哲辱骂裁判事实清楚,依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(简称《纪律准则》)对其实施处罚。 据了解,《纪律准则》第五十四条专门提到“对比赛官员实施不当行为”应被追加处罚的情形,其中第(一)款这样规定:“实施非体育行为 (指责,使用具有攻击性、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语言、手势或动作)的,给予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或者禁止进入体育场 (馆)5场,并处罚款至少5万元。”按照这条追加处罚的规定,仅公开辱骂第四官员这一项,张稀哲就至少要被罚停赛5场。 此外,《纪律准则》第四十八条“从重处罚”规定,“在替补席上的人员违规违纪的”, “应当从重处罚”,张稀哲从替补席上冲出去辱骂第四官员,也对应了从重处罚的条款。 |